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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起名时,这几个方面请大家务必注意
不要认为营业执照下来了,商标名称就一定可以注册。
营业执照是由当地工商局审批的,商标名称则是由国家商标局在全国范围内的商标库里检索的。所以,营业执照上的关键字并不一定能作为商标名称,更不表示一定可以注册。
起名时,不建议用常见的词语。
有许多客户喜欢使用“张记”、“李记”、“王记”之类的简单的姓氏,作为商标名称注册,而现今这样的商标名称重合率非常的高,基本难以注册,除非是不常见的姓氏,如早年就注册成功的“康师傅”。
多使用冷门组合。
在使用英文名称注册商标时,最好不要起词语性的商标,比如:spring、sunshine、love之类的词,通过率是很低的,不但要看英文是否有近似的,还要看翻译过来的中午是否有注册。而且这样的英文商标,无论是英文查询,还是中文含义的查询,出现率都非常高,基本无法通过。建议用无含义的字母组合。如早年就注册成功的“KFC”。
在使用中文名称注册商标时,也要避免使用常见词语,或者行业内都会用的字。比如:第9类电子通讯,很多商标喜欢带“通”字;第5类医药类,很多人喜欢带“堂”字;第43类是餐饮类,则喜欢带“轩”、“居”、“阁”、“屋”,这些字眼在显著性上显得非常弱。建议起名时使用不常见组合。如童装类的:“蜗牛卡卡”,做日本料理的“富九内”,有行业特色,通过率也高。
避免用虚词。
起名时,尽量不要有“之”、“斯”、“特”、“尔”、“乎”之类的虚词,因为这样的字是没有实质含义的,带了和没带,在审查规则里是一样的。比如“春花”与“春之花”商标,是肯定近似的,必然会驳回在后申请的商标,一点成功的可能性也没有。
对于近似商标一定要避免。
有的客户自己也会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商标,但是查询完了后,仍然不能确定是否可以注册。这是对商标审查规则不了解所致,当然也需要一定的经验判断。比如:在先有“加多宝”,如果再注册“多加宝”,这是仅仅改变汉字排列顺序的商标,是肯定要驳回的。
正确的认识组合商标。
先许多客户喜欢用中英文组合商标,但对组合商标的认识却不足,认为英文商标近似,加上中文就跟别人不一样了。实质上,组合商标只要其中一部份构成近似,整体就算为近似商标,比如:在先有“DELL”,如果再注册“DEL+得乐”,这样英文部分已经构成近似,所以整体商标就构成近似。
以上是关于商标起名时需要注意的问题。
品牌对企业有着无可厚非的意义,它是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,承载着消费者对其服务于产品的认可。品牌的传承是品牌商文化绵延的命脉,这不仅背负着一家企业的地位,也背负着无数消费者的信任。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,给商标注册起名提供了无限可能。用特殊组合,做特色品牌。
转自:商标知识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