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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京奥运会后,全红婵等奥运健儿的姓名被多方申请抢注为商标。8月18日,中国奥委会对此发声,喊话停止“恶意抢注商标”的行为。8月19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发布通告,对“杨倩”“陈梦”“全红婵”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。
什么叫恶意抢注?8月23日,山西晚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。
商家蹭热度 抢注奥运健儿姓名
从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的名单中可以发现,抢注知名奥运健儿姓名关联商标的个人和企业,来自全国多地。代理公司中,不乏一些知名互联网企业。每逢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发生后,总有一些商家恶意抢注商标。去年,还曾有人蹭热点抢注“钟南山”和“火神山”“雷神山”等地名商标。
近年来,恶意抢注国内外知名商标、商号、名人姓名的行为屡见不鲜,抢注闲置、待价而沽的情况较为普遍,甚至有同一主体囤积多达几百件甚至几千件商标。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成了一些人的生财之道。
按照《商标法》以及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,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要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的处罚。如果是商标代理机构代理,进行恶意抢注的话,会对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当前,我国商标法律制度对于“恶意抢注”界定仍未十分明晰,处罚力度不及获利之大,抢注者仍肆无忌惮。
对于商标抢注行为,可以通过商标异议或无效程序进行维权。同时,对于以恶意抢注商标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,还可以通过行政举报维权、刑事立案等方式进行维权。